【項目介紹】
日本鹿屋體育大學為日本國立體育大學,也是我校的姊妹院校。根據(jù)兩校學分互認協(xié)議,上海體育學院每年推薦兩名優(yōu)秀學生前往日本鹿屋體育大學進行為期半年至一年的交流學習,交流學習期間的學費全免,食宿行費用及國際旅費由個人自行承擔。
【申請條件】
1、 上海體育學院優(yōu)秀在讀本科二年級、三年級學生和碩、博士研究生
2、 具有日語二級水平資格證書以上
【申請所需材料】
1、個人履歷表
2、由各二級系(院)院長或總支書記或?qū)W科教授簽署的推薦信;
3、學習計劃書(主要指在日期間準備學習的課程或從事的研究領(lǐng)域);
4、目前已有研究成果和已發(fā)表文章;
5、教務(wù)處或研究生處蓋章認可的已讀課程成績單;
6、日語成績單證明復印件;
7、報名表:表格下載